云南强化监督执纪监察联动 “三个捆绑”推动责任主体齐发力(2)
日期: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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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在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会同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问题整改专项检查,通过找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涉及的80宗“大棚房”问题全部按期整改。
“联动查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有助于统筹整合办案资源,集中力量破解案件查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让每次案件查办都成为‘练兵’平台,提高各级审查调查人员的执纪素养和执法水平。”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表示。
责任捆绑,避免上下联动脱节
为保障联动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把监督网织得更密,《办法》规定省纪委监委监督室、审查室年度工作情况综合评定要与所联系州市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捆绑,与所联系州市和部门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情况、派驻机构年度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捆绑。凡出现“所联系州市和部门管党治党工作落实不力”“州市和部门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等6种情形的,相关州市和部门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向对口联系的监督室、审查室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监督室、审查室向分管领导作出书面说明。
“杨书记,你镇纪委上报的关于反映村民小组长李某违纪问题的初核情况报告逻辑不清、要素不齐、证据不全,必须重新核查;请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落实要求,督促整改……”日前,针对出现的案件质量不高问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该县某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为防止在联动工作机制运行中出现责任空转上下联动脱节等问题,我们将各级审查调查力量进行业务捆绑和责任捆绑,传导了压力,增强了合力,锤炼了队伍。”南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机制激发新效能。今年1至3月,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1746件,办结16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9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