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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7日,内蒙古太仆寺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某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罪一案。太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政府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司法局、媒体记者和群众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利用其担任某人防办主任的职务便利,2011年至2013年,擅自决定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虚假发票报帐、重复报账、个人支出费用单位报销等手段贪污公款,数额巨大。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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